投诉内容
本人于17年11月中旬在深圳市比亚迪坂田盛世开元直营店4S店订购了一辆比亚迪牌宋dm豪华版,但是从此就一直烦恼不断。深圳市盛世开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龙岗区分公司(后文简称坂田4S店)。 买车时候答应的诸多优惠没有兑现暂且不提。本文主要对质量、售后进行维权控诉。
在苦等3个半月后才通知提车,期间每周末都去坂田店催促提车,均以厂家订单太多没货敷衍。然而事实是,该坂田4S店将我的原本属于我的车,一车多卖,优先再次卖给别人,导致我无法正常选车牌号,也无法自编号码。而后期给我配了一台车,却是噩梦的开始。(从旁人处得知,原来在我提车那段时间,有人提车三天就退车了,难道???)
在提车当天,该坂田4S店未进行任何车辆检查,就把车给了我,本人在没有任何专业知识情况下,也无法检查出车辆质量隐患,于是欣然开走,但是还没开出店门,就出现冷却系统故障与gps故障,当场要求换车遭到坂田店总经理忽悠,只是指派工人对我车辆进行维修,且没有维修记录,还欺骗我说:“所有新车均这样”。说送一次全合成机油的保养,后期也没有兑现。
但是梦魇从此展开,在开走后,发生了一次小事故(将左前大灯撞了,但是根本连前防撞梁都没有伤损),然后比亚迪坂田4S店说5天内修好,但是实际维修了一个月,中间拖了几次取车时间。期间还将属于客户本人的理赔新轮胎贪没。
在3月11日将车取走了,问题接二连三的来了(详细见后附件),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遇到了多达20余项问题,平均一周去店维修两次,更换了七八个配件总成,但是车辆一直没有修好!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成本。总共去了店里维修了接近30次,其中光中控电脑与GPS组块均维修了7次之多。但是坂田4S却只记录了6次维修记录,而且还是不同的6个配件维修。这样就可以完美逃避“汽车质量三包法”的责任。
我提出异议,为什么只记录了6次维修记录,但是4S店,根本不给任何说法,甚至变本加厉的损害我方利益。到2018年7月23日,本人再次因为车辆故障去往店里维修,4S店甚至拒绝维修车辆,而且也未提供汽车救援拖车服务支持。而且,该4S仗着深耕坂田街道,跟当地派出所关系好(派出所配车就是比亚迪,维修来往肯定多了),被设计无故拘留了我一整天时间。这是我人生34年来第一次进派出所,不是因为我做了犯法的事情,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仅仅只是维权,竟然会因此遭此大祸,被戴上手铐并且拘留一整天,期间完全不予理会,我从铁窗缝隙看到他们坂田4s工作人员在跟派出所工作人员沟通,时不时看这边一眼。我颓然无力地坐在凳子上,他们临走之前还过来在铁窗外看着我笑,意味深长的笑容我至今无法忘记。直至当晚11:20才放我回家,让我吃到了人生中最难吃的一顿晚饭。如果不是因为法律规定不能无故拘留超过24小时,我想我可能会在里面过夜。
再到2018.8.15,本人再去坂田店要说法,因为第一次坂田店设计把我整进去关了一天,这次气焰更嚣张,直接说:“上次就是我们提前放你出来,这次你安静点,否则直接报警拘留你5天”,我说:我是合法维权,你们凭什么报警抓我?。我拿手机拍视频,结果,该店里的工作人员就直接过来摔了我手机。我报警后,警察本应治安拘留摔手机的人,后来却也只登记了事实,让我去起诉。如此袒护,根本无法有效维权。
就这样我总共在前前后后跑了接近30次4S店,一直从3月持续到8月,每周两次的去做维修,每次都说升级系统。但是维修记录均不进入比亚迪系统。没有维修单。期间,发生了多达几十项的质量问题,详细归整如下:
以下为我车辆遇到问题。其中,发动机故障、雷达问题、刹车问题、变速箱问题、冷却系统问题均是能够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故障。
1、 倒车线经常死机不动(维修六次最后更换新倒车影像总成两次,但是现在过了2个月又出现同样情况,且频繁)
2、 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突然不能启动,出现启动失败故障报警!(出现数次,维修刷软件系统,4S未记录维修记录)
3、 大雨天窗漏水(出现两次,维修没有维修记录)
4、 音响神经性出现爆音(多次出现,多名车友同样出现,而且4S在试车时候,坐副驾也听到了)
5、 车辆会有很大电流声
6、 油量显示不准确,无法计算加油里程,也就是没油了还能开多远你都不知道。(经常都不准,多次维修,但是4S未能查明原因)
7、 雷达误判,实际前方没有任何东西也报警不停,吓你不要钱。(频繁出现,维修了3次,最后已更换雷达,依然出现。没有维修记录)
8、 空调出风口会有啸音(4S私自更换零件后解决,无维修记录)
9、 急刹时候,宋DM刹车设计问题会刹不住。(经常出现刹车力度不一致情况,影响驾驶安全,多次差点追尾。4S私自维修调整,未记录维修记录)
10、 停车后冷启动踩不动刹车(经常出现,4S未查明原因,4S私自维修调整,未记录维修记录)
11、 倒车影像蓝屏死机(同第1项,维修了4次,但是更换后,依然出现。4S店只记录了一次)
12、 右前摄像系统与倒车系统存在串联干扰。在向前行驶时候,应该是现实右前影像,但是却是显示后方倒车摄像系统影像。(出现多次,刷了四次软件维修,但是依然未能解决。最后两次是当着4S维修师傅出现,最后4S将问题强行归结为内存卡不是原装卡导致,幸得后来几位车友也陆续出现)
13、 中控电脑经常死机,影响驾驶。(提车开始就频繁出现,维修次数7次,最后更换了中控电脑,现在依然会出现,4S作假只登记了一次维修记录)
14、 无法找到GPS卫星,导航无法用(同样是频繁出现,跟第12项从提车时候就出现,维修次数7次,最后更换了GPS零件,现在没有出现,4S作假只登记了一次维修记录,也就是第12项那次)
15、 汽车车漆购车一个月开始就出现大面积黑斑
16、 变速箱问题很大:顿挫感,尤其在夏天,温度越高顿挫感越厉害;车友反馈最多是顿挫,而我的车还遇到的是:变速箱空转严重,转速上到4000转,变速箱很大摩擦声音,当时就以为要报废了。(差不多每次维修刷控制软件,但是依然未能有效解决,而且4S维修记录没有记录,在实际试车过程中,4S工作人员也体验到了。)
17、 低速行驶,蠕动跟车,车辆会一蹭一蹭抖动。(多次维修,刷控制软件,原因不明)
18、 冷却系统多次故障,第一次在提车当场出现,要求换车,4S以新车存在误报忽悠提走,第二次出现是4个月不到的时间。在高速公里行驶中,直接因此逼停车辆,差点引发交通事故,惊险非常。冷却液漏液严重,检修师傅未能查明漏走的冷却液漏去哪里,只是说极有可能漏进变速箱。而且冷却系统总成关系发动机、变速箱、空调等主要部件散热,是会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还会自燃风险!
19、 车窗异响
20、 2018.7.24新发现问题是车载WIFI存在无法连接手机的故障,在停了一晚上冷启动车辆又可以连接了。
21、 在2018.8.3,维修当场出现插内存卡不识别,需要重新启动电脑。
22、 在2018.8.6,维修当场出现挂档不走的情况,4S没有维修。一切全归结为内存卡不是原装的。
以上是我车辆的问题。以下是其他车友遇到问题。从提车当天没有出店门开始,维修了几十次,但是4S只记录了6次不同的问题记录,
以逃避汽车三包责任。
23、 EV动力受限
24、 烧保险丝
25、 方向盘异响
26、 动力受限
27、 有时车锁了车会自己开锁
28、 机油位报警
29、 刹车偶尔会失灵
而事件的发生,比亚迪厂家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我是在坂田盛世开元店买的车,而该店在比亚迪内部关系很是雄厚,可以狐假虎威挂着:“比亚迪直营店“这样的名头,而且,多次致电比亚迪客服,均告之,该店他们管不了,只能协调、协调、在协调。
在出问题后,更是多次与比亚迪联系,说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我正常的使用,但是比亚迪400居然在询问坂田4S店工作人员后,说我就是无理取闹,根本不会影响到正常开车,结果,因此,将门页都压扁了,交警也来认证过确属右前影像死机导致,但是依然是我的全责。而,为何会生产如此不合格产品却得不到准确答复,该坂田店居然最后嚣张到正常维修都不接待了,也经由消协电话前期调解,但是店里才答应受理检查了以后,让我过去再做检查,还声称是找了比亚迪原厂的工程师过来,其实是该4S店里的员工冒充。然后直到现在,没有人联系我。如此质量,让我不敢开车上路,所以要求比亚迪给我更换车辆。
最可笑的是:该店最后,实在是找不到原因来敷衍了,将所有的问题均归纳为,我的内存卡不是比亚迪原厂的。
这个理由???比亚迪生产内存卡?
我的东芝卡,还不如比亚迪售后所谓原装卡的“创见”内存卡不好???我们500人的群,全都笑了。因为根本没人用过比亚迪“原装卡”。
1: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坂田比亚迪4S店其拒绝提供售后维修行为违反了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同时也违反了购车合约第三条,卖方应提供售后维修服务。消费者保护法也规定了销售方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所以,坂田比亚迪盛世开元汽车4S店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必须依法履行其法律规定的义务。
2: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第21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但是坂田比亚迪盛世开元店,在维修了20多次后,且同一问题最多维修了7次,拒绝我方提出更换新车的请求。所以,坂田比亚迪盛世开元汽车4S店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必须依法履行其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换新车。
3:根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第13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但是坂田比亚迪盛世开元店,在维修了二三十次后,且同一问题最多维修了7次,但是只记录了6次。所以,坂田比亚迪盛世开元汽车4S店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必须依法履行其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如实记录每次到店维修记录。
4,:在我方就上诉问题向坂田4S店开展沟通时候,却遭到坂田4S店联合宝岗派出所一民警(第二天仍未给我处理维修,我找来另一个民警却截然相反的说法,说属于经济纠纷,警察无权管)将我以调解为借口带到派出所,却以扰乱治安拘留了一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6653号。我方既没有扰乱坂田4S店方秩序也未造成任何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理应未做任何犯法的事,维权行为没有任何逾越法律法规的行为,合法维权,不应该被拘留,也是我人生34年来第一次进派出所,并如同犯人一样戴了手铐。在后来,也从坂田店处得知,原来是他们找了关系,有持无恐。
所以,我要求:1,比亚迪对我事件进行解释,为何如此4S店,可以明目张胆的挂直营店名义(实际官方并没有该店是属于直营店的说法),却行远低于普通4S店的服务,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厂家没有办法能够有效管理行为。也对比亚迪厂家生产如此质量的车感到非常的气愤,买车开了4个多月,开了8000KM,有一半以上是浪费在修车上面,却得如此。悲哀啊!
2,要求比亚迪更换车辆,如此拦车根本不敢长久开。并且赔偿维修耽误的误工、沟通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