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北京、江苏、浙江、山东、重庆等5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通用小型汽油机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39-1995《小型汽油机 噪声限值》、GB 4556-2001《往复式内燃机 防火》、JB/T 5135.3-2001《通用小型汽油机技术条件》及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与企业明示指标的规定,对通用小型汽油机产品的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装置、噪声、密封性能(漏)、标定功率、燃油消耗率、常温起动、热机起动、稳定调速率、最大扭矩及相应转速、磨合、性能试验期间非主要件损坏(更换非主要件可排除)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本次抽查与2008年产品抽样合格率相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比2006年首次抽查提高了27.6个百分点。二是本次抽查的产品安全项目全部合格,抽查“0”缺陷样本比例为66.7%,比上次抽查的43.3%提高了23.4个百分点,且A类严重缺陷和B 类一般缺陷发生的样本比例逐年明显减少。
抽查中发现有5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1、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燃油消耗率不符合要求。燃油消耗率是小型汽油机的重要经济考核指标,燃油消耗率过高,既增加了用户使用成本,还使废气排放增加,不利于人体的身心健康与环境保护。
2、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功率不符合要求。功率是发动机的关键指标,如果达不到功率规定值,其应有的工作能力就不具备,无法发挥发动机应有的功效,配套这样产品的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因汽油机提供的动力不足而无法正常的工作。
3、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常温起动不合格。常温起动是产品能否使用的基本条件,起动不成功,产品将无法使用。
4、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稳定调速率不符合要求。稳定调速率是比较重要的指标,对于发电机用汽油机产品,要求有更好调速性能,导致稳定调速率超标的原因大多为调速器选用不当。
5、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最大扭矩及其转速不符合规定值,最大扭矩及其转速不达标将导致作业机械不能达到预期的作业效果。
6、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磨合、性能试验期间非主要件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