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4年12月份发生一次碰擦事故,将左前大灯擦伤,在苏州南福4S店更换左前大灯原厂大灯总成,更换好后发现左前大灯LED日行灯颜色与右前大灯LED日行灯颜色差异很大。左前大灯LED日行灯为白色,而原车右前大灯为蓝色,见图。
于是再次去苏州南福4S店交涉。在调查中发现,更换的左前大灯上的编码与原车右前大灯的编码有差异。见图
4S与厂家沟通,得到的结果是看不清楚颜色差异的图,并且只有左前大灯编码的大灯。
然后跟着4S店维修部去看了下展厅的展车,结果编码对照下来,与我车右前大灯一致,并且LED日行灯也是蓝色。我要求拆一个展车左前大灯装我车上,被遭到拒绝。
厂家装配车辆使用一种灯,而更换的配件使用另一种灯,严重损害到我们消费者的利益。此事也通过福特客户关系处投诉,客户关系处说给我反应,后来也一直没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