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购买的福特蒙迪欧致胜2011款车于2013年5月24日和6月28日连续两次出现变速箱限制故障,导致车辆行驶中突然丧失动力,险些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半个多月艰苦争取,4S店终于在2013年7月16日为我们更换了变速箱总成,目前车辆暂时运行正常,还在观察。在此我们感谢各汽车质量投诉及维权网站的积极协调,同样也感谢青岛成胜达4S店经理及技术人员不懈努力,当然也对长安福特厂商最终表现出的负责任态度表示感谢!
感谢的同时,提出以下合理的维权诉求和质疑:
其一,车辆更换变速箱总成时4S使用原变速箱油,不知是否对新变速箱寿命有影响?
其二,厂家答复我们更换后的全新变速箱质保期随原车质保期,那就意味着更换的新变速箱质保期限是2014年5月27日,从现在算起还不到一年,这点我们坚决不能理解和接受。变速箱是汽车的核心部件,是关键的动力总成。本身就有其设计寿命,核心部件设计寿命远远超出整车的质保期,而且整车质保期是3年10万公里,为什么一个全新的变速箱仅剩不到一年的质保期,我们先后与4S店及长安福特客服反应上述质疑,他们答复我们一贯的做法就是这样,可以查阅相关规定。我查看了车主手册的每一页,厂家刻意回避了单个配件、总成的质保期,只有整车质保期,指明变速箱的保养周期(更换变速箱油)是3年,请长安福特厂商对此做出正面回应,我们认为一个全新的变速箱至少应有整车的质保期限,请厂商说明整车的质保期到底指的是什么?哪些配件的质保期能具备整车的质保期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道一个全新变速箱的质保期限和设计寿命!
我们坚决要求:新换的变速箱总成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按照3年10万公里重新计算,这也是我们最低的要求,也是对变速箱质量保证的最低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