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7日发布了编号为TS11878473的投诉,内容如下:
我是8月1号交的定金,所以发票被写成了当天的日期。但是我提车是在10号,并且交齐全款。所以我理解的购车日期就是10号。我在11月4日去指定的维修站去做免费首保,但是被告知已经超出期限,应该在发票日期的三个月之内,而不是提车日期的三个月之内。我想问问厂家,8月1号到9号,车没在我的实际控制之内,为何算成购车日期,并由此不履行首保免费的承诺?
投诉发布后,当天下午华泰打来电话,说给我联系长春的龙吟汽修,进行免费首保,并且表示了歉意。
我当时觉得很满意,因为反馈比较及时,而且达到了预期效果。
随后,我留言给投诉网,说问题已经解决。
但是8号下午我电话龙吟汽修,龙吟汽修并不知道此事。
我电话01064978666听了五分钟音乐之后,说给我转接,随后电话被挂断。
鉴于此,请车友们评价,这是不是厂家对消费者的再一次欺骗和对拥护自主品牌的爱国者的情感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