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关于DQ200变速箱维修简述及诉求一、车辆概况1、车辆基本信息:购买日期:2011年9月28日。品牌车型:上海大众(现名:上汽大众)2011款智雅版手自一体新途安5座MPV家用车使用至今行驶里程104542KM。发动机排量:1.397L。维修保养一直在辽宁盘锦经销商处。2、故障简述及处理情况本人自购买车辆以来,变速箱故障现象不断,主要为升档异响、顿挫、失去动力、窜车、抖动等(图一为发动机报警)。历经六次维修,累计更换机电单元一个,离合器四个,变速箱总成一个。⑴、2013年4月7日按照召回要求更换机电单元。⑵、2014年4月14日第一次维修变速箱――更换离合器。⑶、2015年4月17日第二次维修变速箱――更换离合器。⑷、2018年9月13日第三次维修变速箱――更换离合器。⑸、2019年3月11日第四次维修变速箱――更换离合器。⑹、2019年6月22日第五次维修变速箱――更换变速箱总成。2013年4月7日,按照召回的要求第一次维修,更换机电单元(见图二)。按照当年大众召回要求,进行的更换操作。原因是车辆因变速箱内机电单元的电子故障或者油压不足,可能导致动力输出中断,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改进的变速箱机电单元,并免费为用户升级最新的控制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然而隐患并没有消除。2014年4月14日第二次更换离合器。原因是在2014年2月9日,在高速匝道,进行减速操作时,突然熄火。电瓶灯亮起。钥匙回位,再次打火着车,OBD灯亮起。再次熄火后略等一会,打火,OBD/ABS报警灯亮起,勉强前行0.4公里,再次熄火。再打火,加油就熄火,手刹松下后,刹车灯闪烁。怠速时转数表指针上下波动,发动机像哮喘,上气不接下气。申请高速救援,拖下高速后,申请保险公司救援,拖回4S店。经检测申请更换离合器(见图三篇幅问题,后边的更换离合器省略附图)。2015年4月17日第三次更换离合器。原因是升档抖动,收油门时顿挫等现象。再次经检测后申请更换离合器。2018年9月13日第四次更换离合器。原因是2018年6月23日行驶到交通岗时等红灯,停车挂N档。突然发动机声音变大,抖动,怠速油耗上升,由0.6升至0.8。坐在驾驶位上像筛糠,发动机故障灯亮起。打开双闪,熄火待一会,重新启动,上述现象消失,恢复正常。行驶过程伴随,升档抖动,异响,挂倒挡有异响,卡啦卡啦的声音。经检测第三次申请更换离合器。2019年3月11日第五次维修变速箱――更换离合器。原因是2018年9月13日更换完离合器后,发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仍然存在升档顿挫,伴随着卡拉卡拉的声响,故障现象并没有得到改善,经与大众客服沟通并多方面协调,于2019年3月1日接到大众方面通知,再次更换离合器压盘、清洗机电单元并更换齿轮箱润滑油。2019年3月10日告知配件已到本地经销商处,决定2019年3月11日去把自己的车辆按要求进行维修。2019年6月22日第六次维修变速箱――更换变速箱总成。原因自2019年3月11日更换离合器仅仅过了两个多月,至五月中下旬,车辆二档升三档又开始顿挫和异响。2019年5月20日――27日,各项测试、录音,提交给了上汽大众。2019年6月5日告知可以更换总成(见图四),于2019年6月22日上午到维修站维修(见图五)。3、车辆目前状况2019年6月22日更换完变速箱总成后,目前车辆在慢速行驶过程中偶发轻微升档异响和收油门顿挫现象。二、关于涉及延长质保的说明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联合宣布,将延长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生产的DQ200(七速)和DQ250(六速)双离合变速箱的质量担保期,至10年或者1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本人车辆购子2011年9月28日,搭载DQ200七速干式双离合变速箱,属于延长质保范围。2013年央视315晚会播出关于干式双离合故障问题后,上海大众于2013年3月20日和2013年11月4日发布两个召回公告,经查本人所购车辆均在召回之内,两次召回原因、可能后果及维修措施均涉及干式双离合变速箱故障问题,并且在改进措施中说“DQ200变速箱供应商已采取改进措施。所有目前生产和销售的以及经销商库存中的车辆均不受上述问题影响”。但从我的维修历程来看,缺陷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三、个人的一点想法和诉求1、本人的一点想法购车是普通百姓的一件大事,等同于购房。本着相信大厂家和相信德国工艺及质量的原则,花了快到二十万的价格选择上汽大众的途安乘用车,随着维修次数的不断增加,以及上汽大众(原名为上海大众)售后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及态度,逐渐失去了信心,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虽经多次投诉,厂家一直在推诿扯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汽车三包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缺陷的产品,消费者没有理由为缺陷产品买单,厂家也没有理由拒绝消费者的诉求。我只陈述一个事实,自2013年召回以来,上汽大众根本就没有很好解决DQ200干式双离合变速箱存在的缺陷问题,目前厂家推诿扯皮。不会放弃投诉,直到满意为止。2、基本诉求针对车辆使用情况、目前状况和DSG双离合的历史原因,本人认为该型变速箱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经召回和多次维修仍然存在一定的隐患,特提出最基本的诉求。(1)、对变速箱终身质保。理由如下:本人购买的2011款智雅版新途安变速箱问题频发,虽然经过2013年的召回,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且变速箱维修的主因并非车主不良操作导致。另外维修变速箱成本高昂,故需对变速箱单独终身质保,以解决车主的后顾之忧。(2)、对于在维修变速箱时需要拆卸的相关零部件质保一定时间。理由如下:因维修变速箱时需要拆卸周边相关零部件(见图六、图七),本人认为在拆卸和安装过程中的对相关零部件存在的损伤无法衡量,因此对相关零部件质保一定时间,具体事宜可协商确定。四、写在最后作为一个消费者,不论买到什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厂家和经销商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依法依规协商处理,一味地推诿扯皮、来回踢皮球只能丧失品牌的信誉度,失去一个很好的市场。另外,对于已经在央视315晚会上曝光过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适当进行回访,了解问题或缺陷解决的效果。尤其是今年正逢央视315三十周年之际,对以往的重要事件有必要进行一下梳理,便于更好地推进某些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最后,感谢所有为消费者维权而默默付出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