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8年12月29日在昆明买了一辆V40,未改装加装任何东西,使用未满三个月汽车自动启停功能失效,未满6个月(2019年6月28日晚)汽车电瓶坏了实行道路救援拉入就近4s店。我于2019年6月29日联系经销商处理售后问题,该店在两个星期后(2019年7月13日)以处理售后索赔问题为由,骗我去他们店里,去到店里后并无提及V40车辆的处理问题,就强行收回我的备用车,强制我开走我的V40,当时他们说才更换的电瓶,但是自动启停功能依然无法使用。4s店一位张姓负责人还威胁我说告到当地消协也没用,因为他认识消协某某街道某某主任。时至今日,联系沃尔沃汽车公司也互相推诿,并无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