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尊敬的消协领导:你们好!2018年8月7日,我自购“上汽大众朗逸”“轿车一辆”,于2019年2月16日在铜仁市碧江区大兴,在我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该车辆时不慎发生单车事故由保险公司推荐到当地铜仁恒信众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4S店)维修,经保险公司与4S店定损维修完毕后,我方于2019年3月30日接车,接车后发现保险公司定损更换项目,一部分未更换。现我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右前车门、左右倒车镜固定座、车顶等未更换,并且左前门玻璃、右前叶子板、左前叶子板等使用非原厂配件;在未经车主同意使用非原厂配件的情况下,4S店应使用原厂家配件,并且未将所维修的项目明细全部录入厂家系统,故对我车辆整车质保:价值造成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