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6.3月购新车,此车当时就有技术缺陷未告知消费者,这属于以次充好的欺骗行为。2016.12月出现发动机异常,当时就是删除异常;2017.8月此车出现转速机高速运转,2017.12月再次出现发动机异常,检测为2缸失火,经过多次维修未好,4S店跟上汽通用沟通后说要把开了一年半的新车拆卸发动机还未找到关键原因,当时我们就提出要退车要赔偿,或者延保一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们上汽通用就是霸王条款;2018.12再次出现同样的异常,我和我先生在维权的道路上走的很辛苦,为此精神都快崩溃了,2018.12.12送车至4S店至今2018.12.20没有任何的方案告知我们,我们提出的退车或者提供备用车和赔偿还是石沉大海,请各消费者注意,新科鲁兹存在技术缺陷,请谨慎购买,而且能退车能修的时候,上汽只肯病急乱投医只能修,拖到2年后再说修,修不好再修,一直在拖延我们的时间,损害我们的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