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23年3月左右,车内故障灯亮,显示可能动力不足。随即开到购车店黄岩本田车店,被告知是三元催化器损坏,工作人员表示已将其损坏三元催化器更换为新的,其间也未向我方出示更换下的旧零件及修理单,有没有修好我方也不能确认。在车修好当天,我方在加油站加了次油,第二天的时候故障灯又亮了起来。开回经销商处,其表示是因为加的油品问题导致三元催化器损坏,其修理费用需要我方自行承担,一方面不能提供油品问题的证明,另一方面也不承认当天加油站批次的油检报告,一直将责任推给加油站方的油品问题,其行为是相当不负责任的。我方认为,在我方车开到经销商处维修的同时,就产生了消费维修关系,不管是什么原因的损坏,我方只要求能修好它,而并不是告知我修好后开会去就又损坏,并把责任推给加油站方,而自身却不能出具检测报告是因为油品问题导致零件损坏。车子买来仍在三年质保期内,经销商尚且如此推脱责任,并要求修理费用需要我方自行承担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希望相关方面,能够帮助消费者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