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事项简介:2022年9月6日,我方驾车于株洲市市政道路处追尾宝马528,经交通事故认定,我方全责。 追尾现场,我方车辆自己维修,对方车辆经他朋友介绍自行拖至星沙宝诚4S店(未就近维修)。并表明:4S店代他处理协商所有维修事宜。 1、我方车辆未买商业险,经多次与宝马车主、车主朋友沟通,协商购买车辆(18年的车,12万公里,市值27万),以30-32万的价格购买,未得到同意,一定要35万,且有不想卖的意向。 2、多次协商购买无果后,宝马车主申请自己的保险(平安)代偿,我方表明态度:我有能力直接支付维修费用。 3、经宝诚4S店维修配件在未拆车辆的情况下初步报价13万多,有单据为证。定损后只肯打9折。 我方凭配件,外出多方询价只需要8万以内可以保证全部原厂配件加人工维修费用。如果送至其他4S店维修,修理费可以打8折。 4、经与宝马车主协商,宝马车主代表为宝诚4S店工作人员,一定要在本4S店进行维修,宝诚4S店不同意我方购买原厂配件,由他代为维修。也不同意拖至其他4S店维修。 5、我方保险公司因与平安处于同一行业,不便得罪,故不愿意出面。只得我自己多方询价,并告知:车主,车主朋友,4S店,平安保险事项如下:我怀疑你联合4s店及你的朋友串通敲诈我。我能提供所有原厂配件证明,维修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维修完成后,出具第三方质检合格文件。 我方无法认同你单方面指定宝诚4s店维修,我有能力直接赔付费用,但不接受敲诈方式,如果因车子占用他们4s店位置,我可以补偿场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