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4年9月22日,我从淄博鑫悦4S店(发票单位是淄博众悦4S店)购买一辆帕萨特1.8TDSG尊荣版轿车。
回来后,我们发现汽车实际配置与标准参数不符。10月13日,我们找到卖家淄博鑫悦询问配置不符问题。他们开始说,给我们换了尊雅版,我们又提出异议,尊雅没有天窗,而我们的车有。10月14日下午,与4S店销售主管王鑫通话,对方承认给我们换了行政版。10月18日,淄博众悦4S店总经理张清华最后表示,之前没告知我们的,缺少的配置都不重要,对于缺少的配置,4S店无法补上,只能用电子狗和车膜对我们进行补偿。但实际上,行政版比尊荣版少10项配置,原车价格便宜10000元。这个赔偿显然不合理,我无法接受。从10月14日开始,我一直拨打上海大众售后服务电话4008201111,投诉淄博众悦4S店用行政版冒充尊荣版帕撒特的欺诈行为,但每次的结果都是正在受理中。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此,肯请315汽车投诉网的工作人员,帮助我们维权,让淄博众悦4S店赔偿我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