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2年9月16日在中山市星时代汽车有限公司交付定金44000元预定白色帕萨特1.8T御尊版一台,全包价25万元。当时与销售顾问黎某协议为贷款买车,如贷款不成功,则退还定金,于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上有注明,订车时间为两个月左右。2012年10月底的时候销售顾问黎某电话通知我说贷款审批不通过,希望我全款购车,于是我开始筹集资金,但资金不够,于是我于2012年11月14日电话通知销售顾问黎某,并于15日前往四S店准备拿回定金44000元。这时候销售顾问黎某告诉我说退款需要公司审批,大概时间需要2个星期左右,我对于这一做法不能接受,并与其门店经理梁某进行协商,协商期间了解到其所谓的退款程序如下:销售顾问向门店经理申请,同意签字后交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同意签字后交由公司财务主管;财务主管同意签字后交由深圳总公司经理;总公司经理同意签字后交由总公司财务主管,总公司财务主管同意签字后才进行退款,并且门店经理说中山分公司总经理已经去往上海出差,要过几天才能回来,具体回来时间未知。如果按照其退款流程,如果中间任何一个环节的审批人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则退款申请就会被搁置,其所谓的两个星期左右时间的说法完全可能变成一个月、两个月或者更久。我对于此做法非常不能接受,已经在中山市东区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投诉,同时希望贵网站能够给予帮助,争取早日拿回我的定金,并对四S门店这种即不合理又不合法的做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