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1年8月27日在赣州市大兴汽贸长安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长安汽车奔奔MINI,为我们的孩子上学可以遮风避雨。5月15日18点45分当行驶至南河大桥桥下时,方向失灵,车辆方向一直左偏,打方向无法打回,车辆碰撞大桥桥墩,造成三人受伤。
我岳母60岁的老人家,左腿粉碎性骨折,双小腿骨折,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我岳父嘴唇裂开、右手脱臼,我右脚骨折,无法正常行走工作,。事故已经造成,我们家庭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我妻子和我老母亲轮流在医院照顾岳母,家里有一个未满3岁的小孩。我妻子和我的母亲天天家和医院两头跑,非常辛苦。我和妻子两人毕业没有多久就结婚生孩子,为了孩子上学接送,遮风避雨,买了一辆便宜的代步车,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故。
交警大队委托司法鉴定所对车辆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该车方向盘有阻滞现象,且有异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转向系6.2中的要求。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此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
事发后,我马上联系了赣州市大兴汽贸长安汽车4S店,无人联系处理。后拨打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电话,厂家派技术人员来看车,我们予以配合,并且给技术人员出示了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书,技术人员表示向总部报告,后了无音讯。我多次拨打厂家服务电话,客服人员接电话总是说安排工作人员回复,一直无人回复。于是我拨打4S店陈站长电话,不接听电话。厂家和4S店相互推脱,没有任何诚意为我们处理。
购买一年不到的汽车,才跑了5000公里的准新车,竟然出现如此重大的机件问题。由于长安汽车机件存在安全隐患,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事发已过去二十天了,我多次联系厂家和4S店,均无任何实质性回复。
我要求厂家和4S店要求赔偿我全部损失,并且车辆退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