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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吉丰店把超过10个月的库存车当新车销售
2012-02-10
  • 投诉编号:TS82103782
  • 经销商名称:四川省渠县长城吉丰车业
  • 投诉车型:长城汽车
  • 投诉问题:
投诉内容
2月2号我前往该店看中腾翼C30的2012年的豪华手动款,由于不会手动,便向其询问有无此款的自动豪华款,卖方老板当天回答的有2012的黑色豪华自动款,于是第二天我让老公和老爸去了该店,交了1万元定金,谁知道签合同时我方大意没有看清楚合同上写的居然是2011款的。之后我看到合同才发现不对,于是打电话给他们老板,对方却说2012款的车没有,只有2011的。但是这话在签合同之前并没有告知我们,也没有取得我们同意就让我们签了合同,这就等于是欺骗行为。这个哑巴亏我们大意签了合同也就算了,之后的事情就更气愤了。2月9号上午,卖方通知我们去提车,我约上了内行的朋友,一到店里看了车,就发现此车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4月份,距离现在10个月,有规定超过6个月的车不能在4S店出售,就算是出售那也是库存车的价钱,而不能和新车一个价钱,并且打开车前盖,发现多处地方生锈,当场的店员无法解释其原因,于是我打电话给老板,要求重新换一辆车或者退定金给我,老板态度恶劣,声称要的话就是只有这辆车,调不到其他车了,还扬言到到处买车都是这个样。并且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用讽刺的语言,说我没有买过车,不懂买车,总之态度极为不好。最后我们多次去店里找老板协商,可老板都不在,电话也借口推脱说没空来。现在的情况是又不给我们重新换车,也不退还我们定金。但我们也绝对不可能拿钱去接受这样一辆生了锈的库存车。请尽快帮忙解决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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