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产品信息:
申诉产品名称 RAV4 2.4L 豪华升级版多功能乘用车
价 格 240800元
品 牌 丰田牌/TOYOTA
型 号 TV6460GLX-iNAVi
车辆识别号 LFMJW30F7B0105496
发动机号 F635515
购 买 时 间 2010-03-11
产品明示的质保期 3年或10万公里
生 产 企 业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1号
生产企业电话 022-66230666
详情可参考:
直播:我向丰田消费维权:RAV4 2_4 自动豪华升级版导航软件升级问题_RAV4论坛_XCAR 爱卡汽车俱乐部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4917512
已有数千消费者浏览。
投诉背景:
本人于2011年3月在北京某4S店购入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 RAV4 2.4L 自动豪华升级版多功能乘用车一辆。
车辆品牌:丰田牌/TOYOTA
车辆名称:多用途乘用车
车辆型号:TV6460GLX-iNAVi
制造日期:2011-03-04
导航仪型号:TOYOTA NMDT-D10C
导航软件版本号:V1.24.0722.1060
导航地图内容是2009年的。
本人在车辆使用中,发现导航地图内容陈旧;导航仪使用过程中会显示错误的实时路况;规划的导航路径也有和实际路况不符的情况。
2011年06月23日,本人网上得知导航地图内容有新版本,本人开始联系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指定的丰田客户服务中心,协商要求获得免费升级导航地图内容,被拒绝。
投诉请求:
被投诉方召回缺陷产品,修复缺陷,向投诉方赔礼道歉,并赔偿投诉方因产品召回蒙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在投诉方车辆生命周期内,每当有新的导航地图内容升级,被投诉方主动通知投诉方,为投诉方升级导航地图内容,并承担全部费用。
在投诉方车辆保修期内,每当有新的导航地图内容升级,被投诉方主动通知投诉方,为投诉方升级导航地图内容,并承担全部费用。
被投诉方公开GPS导航仪地图内容升级真实采购成本和销售价格,以证明被投诉方没有涉嫌非法牟取暴利。
被投诉方在北京青年报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被投诉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投诉内容概要:
车辆的GPS导航仪是缺陷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车辆的GPS导航仪的导航地图内容陈旧,和实际路况不符,会产生导航路径规划错误、实际路况显示错误。威胁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隐瞒导航地图内容升级要收费的事实,消费欺诈,制造消费陷阱。
违背整车保修承诺,拒绝承认导航地图内容升级属于保修范围。
在导航地图内容有新版本,可以升级的情况下,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
以垄断和独占地位牟取暴利。
剥夺消费者自由选择产品或服务的权利。
剥夺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
漠视消费者意见,无理拒绝消费者要求。
投诉内容详情:
投诉内容1:
车辆的GPS导航仪是缺陷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依据事实: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仍然可以操作导航仪大部分功能;如:菜单操作,地图缩放,地图查询、系统配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B/T 19392-2003 汽车GPS导航系统通用规范
4.4安全性
c)系统应有自锁装置,当车辆行驶时,自锁装置应能自动封锁大部分控制功能,如菜单操作、系统配置等。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
第八条 判断汽车产品的缺陷包括以下原则:......(三)虽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投诉内容2:
车辆的GPS导航仪的导航地图内容陈旧,和实际路况不符,会产生导航路径规划错误、实际路况显示错误。威胁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据事实:
车辆导航仪地图版本号:V1.24.0722.1060;是以2009年年底路况为准的地图内容;随着道路建设和城乡发展,地图内容和实际路况有很多不符,导致路况显示和导航路径规划错误。
而新版地图内容以2010年年底路况为准,和实际路况相差不大。
一汽丰田不为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考虑,不主动通知消费者升级地图;而且拒绝消费者免费升级导航地图内容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投诉内容3:
隐瞒导航地图内容升级要收费的事实,消费欺诈,制造消费陷阱。
依据事实:
车辆产品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均未明示消费者导航地图内容升级更新需要收费。
当消费者发现导航地图内容老旧,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需要升级导航地图内容时,才知道导航地图内容升级需要付出高昂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投诉内容4:
违背整车保修承诺,拒绝承认导航地图内容升级属于保修范围。
依据事实:
在保养手册中承诺:整车三年或10万公里保修,明确列出的零件除外。GPS导航仪不属于明确列出的非保修零件。
导航地图内容陈旧,存在不能正确显示实际路况存在不能正确规划导航路径情况;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用户投诉到丰田客服中心后,拒绝承认质量问题,拒绝通过为用户免费升级地图内容修复缺陷,坚持收费升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现产品有缺陷,免费为用户提供升级服务,消除产品缺陷是惯例。如iPhone 手机、Windows XP软件、大部分杀毒软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投诉内容5:
在导航地图内容有新版本,可以升级的情况下,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
依据事实:
2011年06月19日,在导航软件生产商高德软件公司的网站上出现了丰田专用导航仪TOYOTA NMDT-D10C地图内容可以升级的内容。
在有新的导航地图内容,通过升级可以修复GPS导航仪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至今没有得到天津一汽丰田公司的任何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投诉内容6:
以垄断和独占地位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
依据事实:
GPS导航仪只能安装高德软件公司为丰田定制的导航软件;不能安装物美价廉其它导航软件产品。
消费者只能在一汽丰田4S店升级导航地图内容。
每次升级导航地图内容需要1000元,价格昂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五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投诉内容7:
剥夺消费者自由选择产品或服务的权利。
依据事实:
GPS导航仪只能安装高德软件公司为丰田定制的导航软件;不能安装物美价廉其它导航软件产品。
消费者只能在一汽丰田4S店升级导航地图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五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投诉内容8:
剥夺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
依据事实:
GPS导航仪只能使用丰田定制的导航软件。
消费者升级导航地图内容,只能选择一汽丰田4S店,没有其它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五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投诉内容9:
漠视消费者意见,无理拒绝消费者要求。
依据事实:
向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唯一的客服渠道-丰田客服中心致电,说明GPS导航仪的质量问题,要求以免费升级导航地图内容的方式解决,被拒绝。
要求向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更高层反映此问题,被告知只能反映到丰田客服中心,拒绝告知向上反映问题的渠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