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0年9月10日,我和朋友在申湘别克星沙4S店预定了别克凯越1.6LA-ET,预交了订金2000元整(朋友交了1000元整),当时星沙4S店的业务员承诺说按照团购价提车(团购定在2010年9月12日),而且申湘别克星沙4S店和马王堆4S店两个店的团购政策一样的。但是,团购那天,两个店的政策有差别,马王堆4S店的政策相对而言,更优惠些,当时还问了马王堆4S店的业务员订金能否退,业务员说是可以退,然后我们就在马王堆4S店提了车,提车时间是2010年9月17日。之后我们多次联系了星沙4S店,该4S店展厅经理说是也能退,但是要马王堆4S店的业务员签字认可,然后马王堆4S店的业务员以不关自己的事为由拒绝签字,要我们找星沙4S店的业务员,星沙4S店的业务员就说没有这边的签字,那边财务没法退款。就这样子,两个4S店的业务员互相推来推去,都不愿意来退这个钱。
作为消费者,我对于这两个店(实际上是一个老板)的这种行为很气愤,因为这个事情牵涉到两个店之间的业务量,更牵涉到业务员的销售提成。不管怎么样,这是他们之间内部协调的事情,不需要我们消费者来为这个事情烦恼,更不能让我们消费者为他们之间的一点利益冲突来买单。我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得到尽快的解决,维护消费者合法的权益。如此态度,怎么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他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