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你好:
我于2015年9月在德州临邑国信4S店购买尼桑新骐达汽车一辆,购车当日发现车辆存在明显的抖动、颤动、顿挫现象,于购车第二天到临邑国信4S店进行维修;经过5次20余天的修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维权退车无门,只得于2015年10月19日开具发票和合格证。
我按照厂家规定的时间去尼桑4S店做首二保,可是我往返多地、奔波多次均无法完成;后经调查了解才知道,我的车在我购买前已经于济南龙腾4S店销售,并于我开具发票前已经完成首二保。
我感到很诧异,我买的是一手新车,而且是在临邑国信4S店预交提车款一周后提车,临邑国信4S店明确告知我所买新骐达在厂家提车。怎么会出现一车有两张发票,而且在车主不知情,车辆没有做保养的情况下,尼桑各4S店电脑系统内均已经把首二保完成,并且是在我不认识也从未去过的异地济南龙腾4S店完成的!
了解事情详情后,我每日拨打厂家电话(4008308899)进行投诉,要求调查事情经过,澄清事实,给予明答复。但是厂家和4S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并且诬陷诽谤消费者;面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事情,我所反应的问题如石沉大海,数月来事情没有得到任何解决。
希望贵处能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澄清事实,还原事情真相;揭露尼桑汽车销售欺诈和欺骗欺压车主的行为,给尼桑车主一个明确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