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2012年6月6日报道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其中北京牌纯电动轿车入围。
财政部的公告称,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具体包括北京牌、长城牌、奇瑞牌3款纯电动乘用车。
序号 |
企业名称 |
商标 |
产品型号 |
产品名称 |
1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牌 |
BJ7000B3D-BEV |
纯电动轿车 |
2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牌 |
CC7002BMA00BEV |
纯电动轿车 |
3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奇瑞牌 |
SQR7000EAS11 |
纯电动轿车 |
另一方面,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有关部门还公布了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自2012年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其中,节能型乘用车包括长城哈弗M2、长安福特马自达福克斯、上海大众新朗逸、上海通用赛欧等,以及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华林牌纯电动商用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亚星牌纯电动客车等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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