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投诉人在8月15日在惠州国鑫哈弗三栋店购买并提车了一台哈弗汽车。因为销售故意隐瞒了店内正常优惠现成了有200元的相差值。目前是销售顾问主动拒绝出面协商解决此事,主动放弃我这个已购车客户不再继续服务。
向厂商投诉一直得不到解决。今向有关监管平台投诉
诉求1:目前销售顾问已经拒绝为我解答车辆其他服务,在我尊重她人劳动成果的同时,销售顾问并没有为我完成交车后后续的解答服务,我认为销售顾问有工作态度与诚信度失职。因此我与店内协商将销售与我车辆签单的业绩提成金扣除三分之一(300元)退还给我(车主)
本人认为扣除三分之一的提成是合理。希望能在汽车监管平台审判下车主与店里完成2点诉求,本人愿意协商达成一致不再投诉追问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