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2010年8月在大连中升奔驰4S店购买的进口原装奔驰E200CGI型轿车。购买至今一直在大连中升奔驰4S店按时按要求进行保养与维修。今年8月中旬保养后不到半个月,也就是今年8月29日,发现发动机声音比过去大,起动有些困难,便开往4S店,途中突然熄火,再无法起动。救援到4S店检查后告诉我:发动机正时链条脱落,造成链条、齿轮等部件损坏,发动机需大修,由于已过保修期,需自费6~7万维修费。我当时很惊讶。虽然这台车已经买了6年了,但仅行驶了6万公里,我一直是按要求按时保养,而且是刚刚保养完,保养时4S店也没有提示车辆存在什么隐患,奔驰发动机正时链条也不是易损部件,怎么样能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即不是我使用不当造成的,也不是年久失修缺乏正常保养造成的。其根本原因是发动机的质量有问题!难道说一台正常的汽车发动机,在正确使用和正常保养的条件下,仅能使用6年6万公里吗?因此我要求奔驰公司和4S店给予免费更换发动机或维修。经过二个多月的多次交涉,到目前为止,得到的答复是奔驰公司仅同意赔付25%的维修费,其它费用自理。我对此很不满意,也很不能理解。当初我为了质量有保证,花费高价选购了奔驰品牌,又为了使用得到保证,花费大钱一直在4S店按时保养与维修,可得到地结果却是这样。难道奔驰这样地大品牌产品质量和服务就这么不靠谱吗?
我最近上网查询了一下相关内容,发现2010年左右出厂的进口原装奔驰E级这批车,1.8T发动机出现此类问题有很多例,大都在行驶5~10万公里期间发生发动机正时链条断裂和脱落问题。全国范围初步统计这批车有二十多位车主有同样的遭遇。我们共同的认为这批车出现这么多同样的问题,说明这批车的发动机确实存在严重地质量缺陷。现在奔驰已不再出产这款发动机也证明了这一点。奔驰公司现在不能正确面对这个问题,采取回避、搪塞、拖延地处理方式来对待消费者。据我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奔驰公司仅给三位车主免费更换了发动机,还有几位同意给免费维修,但还有不少没有给予解决。对于奔驰公司这种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我们感到非常气愤和无奈。因此,我们仅能在这里讨个说法。消费者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购买家用汽车这样贵重地大件商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地情况下,像发动机、变速箱等非易损地贵重大部件,国家现行的家用汽车3年质保期是否太短,其主要贵重大部件仅能保证安全使用3年是否合理?家用汽车像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贵重大部件的质保期是否应与汽车设计寿命相同?家用汽车虽然已过3年质保期,但发动机、变速箱等贵重大部件出现故障的原因是因为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的,生产商是否应当予以赔偿?消费者的权益是否应进一步得到保障?我个人认为:1、家用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等主要贵重大部件,是构成汽车核心的基本部件,国家现行的3年质保期太短,不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质保期应等同于汽车设计寿命。2、汽车产品因设计、制造方面存在质量缺陷,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会构成威胁,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生产商都应当给消费者予以赔偿。因此,在这里我强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出台家用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的质保期延长至汽车设计使用寿命的规定。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与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