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宋PLUS新能源新车多次故障要求尽快解决
质量问题车辆:宋PLUS DM-i110km旗舰PLUS(国VI蓝灰内饰)
车辆新车上牌:2023年3月12日
2023年4月维修车辆;
2023年5月21日到店检查并且更换一对前雨刮片;
2023年6月18日因前雨刮片更换后还有些抖动现象申请索赔;
2023 年6月25日更换前雨刮右刮片总成、前雨刮左刮片总成和前雨刮传动系统总成;
2023 年7月23日到4S店维修更换前雨片;
2023 年7月29日到4S店维修修更换前雨片;
2023 年7月30日到4S店维修修更换前雨片;
2023年8月17日到4S店确认,仍然问题存在;
总结车辆现存问题:
1,雨刮问题;新车到现在问题还存在没有解决,期间维修至少超5次以上,持续耗时3个多月。
2,后排右边拉手不正常。4S店已经调教校正少3次以上还没有正常。
3,8月6日行使高速110-120发动机异响大,方向盘抖动。
4,8月6日行使车速在90-100间车辆主驾有异响。
5,8月7日空调异响。
6,8月8日前车机系统出现过三次异常(黑屏,挂不上挡,挂上D挡踩下电门不动车不动)。
根据国家发布汽车三包法: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第二十六条 销售者为消费者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应当赔偿消费者下列损失:
(一)车辆登记费用;
(二)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
(三)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提出的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相关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作出答复。不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应当在答复中说明理由。
目前车辆到今年8月21日为止,相同零部雨刮器超过4次维修,时间超30天;已符合第二十四条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车辆质量问题较多,其中雨刮器较为严重,严重影响雨天的行车安全;根据三包法第二十四条要求更换或者退货;
4S无保证维修质量,无视三包法,拒绝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