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20年9月21日投诉人在被投诉人所属的实体4S店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号:DGDX2020091801)购买了1辆蓝色德国产纯电动高尔夫乘用车。乘用车交付后在驾车行驶期间,车辆行驶里程几百公里时第一次出现电力驱动系统故障,车辆动力中断,方向盘没有助力。在行驶里程1390KM时乘用车再次出现故障,屏显示:电力驱动系统故障,请去维修站。2020年10月1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实体店梁卫勇经理反映该乘用车的质量问题,并按要求将该乘用车送到修理店进行检测维修,后被告之检查结果没有问题。后续投诉人驾驶该乘用车在高速上行驶时同样的故障问题发生了4次,投诉人驾驶该乘用车在高速上正常行驶时的多次突然动力消失,险此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让投诉人惊魂未定,已经对该款式乘用车的质量保证失去了信心。再次将乘用车送给修理者进行检查维修,经过修理者相关专家的检查,朱宇波经理通知投诉人故障原因是高压电池组出现故障。朱宇波经理建议是更换电池,但是被投诉人的批复是进行维修更换电池里的部件。投诉人也多次拔打生产者大众进口汽车客户服务电话反映此问题,至今未等到任何回复,投诉人已对大众牌汽车的质量保证失去了信心。投诉人强烈要求被投诉人退货,被投诉人以该乘用车行驶里程超出3000KM为由拒绝。让投诉人不可理解的是该乘用车在行驶里程不足1000KM时就已经出现该故障,并进行了反馈且一直得不到解决,现在以汽车三包超时间和范围为借口拒绝投诉人退货这一合理要求。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生产者德国大众厂商对该款乘用车进行召回处理,为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被投诉人作为销售者应当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负责免费退货,满足投诉人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