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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晟仕宝汽车有限公司涉嫌2次销售
2015-05-08
  • 投诉编号:TS85886109
  • 经销商名称:成都晟仕宝汽车有限公司
  • 投诉车型:华晨宝马宝马3系
  • 投诉问题:
投诉内容
我于2015年2月15日在成都晟仕宝有限公司购得宝马x1一辆,购车发票日期为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的时候,由于发动机盖打不开,便去4s店修理,期间工作人员告知,我此车的质保日期已于2014年12生效众.所周知质保开始日期应该与购车发票日期相同,因此我询问晟仕宝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提车出库时质保就生效了,在他们那儿买车的都是这样的答复.而我却是2015年2月15日提车其中就有三个月的时间差.最终对我的问题不予解决.请帮助我该怎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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