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月19日晚本人与该4S店销售顾问盛培签订了一辆东风标致508智享版2.0汽车的销售合同并支付了总计20.8万元的预付车款。该车的实际成交价为17.47万元(在标准价20.47万元的基础上优惠3万元),另加预付的车辆购置税及保险费、上牌费等多项费用,根据双方洽谈结果,车辆实际成交总价应为约20万元整,多余款项在车辆上牌后一并退还。但是该销售顾问在合同填写过程中,未加说明即将合同条款中列明的车辆价格以20.47万元的原价进行填写,并在合同总价处填写为20.8万元。当本人提出疑问时,该销售顾问说“由于厂方核价及店内领导审批的因素,须在合同中以原价填写,多付的约8000元款项,将于车辆上牌后与车辆购置税及保险费多余款项一同退还”。出于对正规4S店信誉、服务的信任,本人当时按其要求向该店支付了上述20.8万元款项,并取得了收据。
但是,事后经仔细核对对方交付的车辆销售合同,合同内容字迹模糊不清;销售方又未盖章;合同价格部分各项具体构成要素的价格累加后与我所支付的20.8万元价格不一致,多付的8000元款项也未在合同中具体说明;此外对方在要求我签字的车辆保险确认书中的车辆价格为18.07万元,既不与车辆原价一致,又不与实际成交价一致,存在诸多不规范及疑问之处。故而在当日晚即向销售顾问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合同。但是对不同意,这更加加深了本人的疑问,经第二日一早到该店与该店销售主管王晨协调后,对方表示该8000元将无法退还,车辆价格将以18.27万元成交。至此,完全推翻了销售顾问对我的承诺。
以上事件明显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且对方提供的合同以及合同的填写内容、填写过程均存在诸多不规范,给消费者打闷包。现本人望通过投诉妥善解决,撤销该合同并退还所有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