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0年5月11日,贷款购买一台新能源瑞驰 EC31轻型厢式货车,车辆识别号为LR89STT6LB008037,至今为3年4个月,行驶公里数为105932km。买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拉货为生,来维持家里的生计,以为从此步入人生高光时刻,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没想到这才是我噩梦的开 始...
2021年12月11日车在漳龙高速正常行驶,当仪表盘显示电量约29%左右,突然失去动力,(仪表盘上跳出故障码为0441。0542)只能靠滑行到应急车道上应急停车,联系售后维修站金鑫东风风光维修服务中心同时也致电瑞驰厂家客服4006872201陈述车辆故障现象及咨询解决方法,服务站维确定故障为电池故障,需要更换电池(质量问题),由于电池缺货,等待期间多次在国道,高速路上失去动力,每天提心吊胆,路途比较远的货都不敢承接, 约等了2个月,于3月20日服务站才给换了其中的2组电池。换好后过了1个多月,又出现相同的故障(0542 0530),而且电量还有35%左右车就失去动力,到售后文艺汽车维修站检查(厂家授权维修站),还是电池蓄电不足,再次申请于22年7月4号更换整组电池,安心了2个月后,以为从此没有后顾之忧了,直到22.9.25日,故障码又出现了(p0429),去售后维修站检查,说可能是线路问题,需要更换线束,此时车公里数已经超过6w公里,超过保修期(有的部件的质保期是3年6w公里),需要自己自费维修费,之后几个月里更换过 刹车真空泵、开关按钮、旋变线束、空调压塑机 鼓风机、转向球头,充电电脑版等等... 故障牌出现更多(P0727 /0448/ 0530/ 0730/ 0529/ 0554...)层出不穷。都是在厂家授权指定的维修站维修。其维修配件费用 一次都是要上千元的,这几个月车不是在维修中就是在去维修的路上,坚持到23.8月底,车子感觉又回到了之前电池坏掉的状态,电量还有26%时 车就不能走了,而且频率越来频繁,于是9.14日去售后维修站金鑫东风风光维修服务中心,检测告知是电池需要更换且没货,需要等待配件(电池的质保期为5年20w公里 )我此时的公里表上显示为104313km。我不相信,因为上次更换电池才1年左右,后来我又去另一家售后维修站检测,检测出相同的故障,必须更换电池才能解决问题,而且告诉我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瑞驰集团的电池合作商有三家,其中一家生产商桑顿电池倒闭了,而我这部车刚好安装的就是这家生产的电池,告知我说车子因没有电池配件而无法维修。我联系瑞驰客服24小时热线4006872201告知会转达,过两天福建区域经理(何世伟 电话131 0112 0047)联系我说 车子无法维修。给我两个解决方案 第一车子回收 按照使用手册由营销服务商具体办理,并向用户收取折旧费(补偿费=车价款(元)×行程里程(公里)/1000(公里)×0.8%),就是说到我手上就是1.8W元。 第二就是按照二手车回收,大约2w多元。不然就让我去走法律程序,没得商量,态度蛮狠。厂家的合作商倒闭,应该是厂家内部去协商解决,而不是把所有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来为你们的内部问题而买单。
我的诉求:1 更换整组电池 2.厂家召回 按照15年使用年限来换算金额,3.厂家提供一辆型号相同的年限且质量检测合格的车辆
我买这部车连保险办理下来是105673元,按揭5w三年期,到现在车辆尚未解押,保险费用每年缴费1.1w左右,且不是续保的车辆保险公司还拒保,首付6万元也是和亲戚朋友借的,至今尚未还清,这部车赚的钱一分没剩,还欠了一屁股的外债,现在车子不能跑,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没有了,厂家的一句话就让我生活走进绝境。我相信政府,相信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能为弱势消费者合理的诉求撑起一面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