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白礼来于2011年10月2日在安徽亚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隶属于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设在安徽的直接销售商),订立了购买2011款福克斯三厢豪华版车辆一台,签订价为13.13万元,现场按照该店的要求交完订车款5000.00元(安徽亚特收据一张)。当时安徽亚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承诺的提车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之前,车辆交付地点为合肥亚特。但截至2011年11月19日,该公司一直以厂家不发货等借口推迟交车,后经致电咨询:800-810-8168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的客户关系中心,给出本款车的交车时间为15-45天,而安徽亚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背福特公司的经营理念,伤害消费者利益,且销售经理丁席态度蛮横恶劣,并将责任完全推卸给生产厂家。作为消费者,我是跟安徽亚特公司签订的合同,安徽亚特不能以第三方责任未履行为借口,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综合以上投诉内容,特致信315维权网进行消费维权,要求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和安徽亚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立刻按照约定的期限交车或按照《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双倍返还购车定金10000.00元。
安徽亚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大爷们,我是2011.10.02日在亚特定的福克斯1.8豪华型,合同约定提车时间为2011.11.15日(提车周期已经够长),今天已经20号了,一直以各种借口迟迟不给交车,一辆车的提车周期这么长!以后还有谁敢到你们这个大爷店买车!!!!还有就是亚特的购车合同是黑社会形式的条款,只有亚特的权利,没有亚特的义务;反之没有客户任何权利;只有客户的所有义务。以后大家签订合同都要注意了啊!!!切记!!!!我对亚特只有一句感言:买车去亚特,纯属捣瞎眼!!远离亚特,不要被亚特的人面兽行所蒙骗!欢迎核实!
福特总部电话客服:8008108168 安徽亚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电话:4006885549和0551-539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