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1年9月30日,本人在惠州市惠标汽车有限公司淡水店订了一台车展特供版408汽车,并交了2000元订金。10月5日,到惠州总店(4S)挑车,只有一台是我要的车型,当时该车全是灰尘,而且长了不少蜘蛛网之类的,又是5月生产的车,我就以生产时间太久怀疑是库存车为由拒绝要这一台。并且强调我不急用车,可以等新车到店。过了一个星期销售员林生告诉我,还有一台是我要的车型(皓月灰),可以再到4S看看,(这里说明一下,我生活在淡水,离惠州4S约45公里)。当我再次来到4S,一台刚刚洗干净的皓月灰在我眼前,看看生产日期,居然是4月份的,我更无法接受。并且一再强调我接受不了这些生产已经半年的车,而且我不急用车,就算是两个月才能拿到新车,我都愿意等。但是销售员告诉我,他们公司规定,只有卖了现在的库存车,才会进一下批车,并且这个时间最少都要三个月。我当时非常气愤,要求退回订金2000元,遭到拒绝,声称本公司可以为我提供我选择的车型,没有问题就不可以退订。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嘛,为我提供的是半年前的库存车,不能符合我的购车意念,就不能退订?而且我的单上是写明“订金”,并不是“定金”,凭什么不能退?后来我主动和该公司的吴经理沟通,均推来挡去的,叫我和淡水店的销售沟通,淡水店的又说总店不让退,还声称是公司规定的。文明社会我不想骂人,但维护个人权力是必须的,钱虽不算多,但是面对4S的售前和后面的态度,实在是无法接受。希望投诉网能帮我讨回个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