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近两个月发现车内噪音很大,我于2011年8月23日送到上海东驰汽车维修公司检查发现是由于差速器不正常而发出的声音,提出的维修费用高达4万元,我随即向奔驰中国公司去电话要求他们解决这个问题,但该公司认为已经过了两年保质期,不能承担该笔维修费用。我认为保质期是厂家自己向公众承诺的一个质量保证期限,但不能以此作为质量问题免责的挡箭牌,厂家有责任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据了解,差速器不是损耗件,一般不会损坏,但通过网上搜索发现奔驰车的差速器很容易在使用两年后开始不正常工作,也就是说这是奔驰车的一个严重的质量问题,很显然也与该知名品牌的形象极不相符,况且根据法律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车主只要是没有发生碰撞该部位致使差速器受到外力损伤就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只能是厂商来承担其质量责任。故我要求奔驰公司承担更换差速器而发生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