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0年6月12日在淮安市金湖县南中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一台海马海福星汽车,按照公司要求去淮安雨田海达4S店进行了首次保养。目前行驶19000公里左右,2010年12月12日突然感觉发动机异常抖动,感觉不对劲立马开到南中汽车实业修理厂请专业人员检查未果,又联系淮安雨田海达4S店人员到现场查看,由于4S店修理工未经检查野蛮操作狂轰大油门导致发动机造成损坏。多次通过南中汽车联系4S店和厂家未果,4S店向厂家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拒绝承认自己员工过失操作一事推卸责任,而且服务态度极端恶劣且本人索要4S店负责人电话也拒绝提供,一汽海马公司针对自身产品质量问题也不闻不问推卸责任,导致本人已经8天无车可用且无人承担车辆修理责任,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伤害了消费者对海马公司的信任,我希望海马公司必须承认车辆自身存在质量问题,负责维修好车辆并给消费者当面道歉且赔偿相关的误工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