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2015年4月28日,在成都天钧福特4S店,购买一辆2012款福克斯手动风尚版。1周之后出现车引擎盖出现黄色斑纹,随着时间扩散。另外,引擎盖上玻璃水喷嘴,已经出现裂痕。怀疑是翻新的引擎盖。
2015年5月24日,找4S店寻求解决方案。当时约定他们联系厂商,用仪器进行相应的测试和检查。
2015年5月25日,接到4S店电话,他们没有任何仪器方面的举证行为,断定是我使用不当造成。并称不再对此事负责,让我自己去找第三方检测。违反《消费权益法》第三章第23条。
投诉内容:
1、销售伪劣产品;
2、不讲诚信,欺骗消费者;
3、违反消费法第三章第23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