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在2014.10.11发生了单车碰撞事故并于当天报了案,并在当天就把车子开到了金运路99号中升之星进行保险定损,由于我的车辆保险将在2014.11.31到期,考虑到之前我已出过两次险了所以此次如果出险的话会增加保费2000元左右,所以我特地当着销售人员,理赔员对售后维修接待员李舒说让他暂时不进保,我暂时不修。李舒当时一口答应说没问题。可是没想到2014.11.1 当我准备再次买保险是却被告知我2014年出过3次险,费用增加2000元,最后一次进保时间是2014.10.11.保险公司已在2014.10.15将2500元的维修费用转账至中升之星。对此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我非常气愤,车子到现在根本没修过,哪来的什么理赔。维修员李舒说他忘提醒保险理赔员晚点进保的事了,但是我要问的是你李舒代表的是中升之星,你要为你的客户负责,你这样做根本就是不负责,忽悠消费者,欺骗消费者!我希望此事能给我明确满意的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