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1年10月1日在内蒙古乌海购买了北奔重卡型号2534的自卸车一辆,使用两个月。使用中毛病不断,2011年12月2日车辆发动机故障,联系北奔武威服务站,于2011年12月4日拆卸发动机拉至北奔武威服务站,随后武威服务站说发动机是因2011年10月25日法士特变速箱张掖服务站在维修变速箱时一轴未装到位引起的,不属于他们保修范围,要用户自掏3万才可以修,我们多次联系北奔公司的售后,半个多月后,北奔甘肃分公司,潍坊柴油机甘肃负责人,陕西法士特变速箱甘肃负责人才来到武威,三家公司的人又为那家公司承担责任在扯皮,期间我们多次联系北奔总部和甘肃分公司,最后决定先由北奔公司先行给我更换发动机总成,但发动机发到北奔服务站已经是2012年元月10日才发到北奔武威服务站,此时车辆已经停驶35天,为此我向北奔公司多次电话联系和去信函,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和延长车辆保修期的请求,包头北奔不给予我任何答复,直到2012年3月12日,车辆已经停放了100天了,北奔才发过来一份传真,是他们起草的一份协议,意思是赔偿我1万五千元,延长保修期一个月,可是我截止到发动机发到北奔武威服务站时经济损失已经是5万元了,再者协议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才可以吗,这样的协议我不能接受,所以请贵站能帮助我解决一下这件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