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16年初购车,平常跑高速的机率不多。18年初自驾连续行驶三个小时在陕西高速路段时速100-120码发动机剧烈抖动且动力减弱发动机故障灯闪烁降速至80左右症状消失低速行驶二三个小时之后无此症状发生。返回东莞4S检查时向技师反应了此问题并且询问是否在召回名单之内(症状与招回原因吻合)但技师告之不在范围之内电脑检查之后未给出答案;一至到2021年期间不敢再跑长途;2021年2自驾到四川再次出现上述症状低速到四川达州4S检测并且试车无结果(技师告之短时间试车无法试出问题)电脑检查后但仍未给出问题原因,战战兢兢开回东莞期间又无此症状发生!请问汽车厂:本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又不在当初召回之列,是否应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并且给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