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8年6月11日在扬州百瑞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台奇瑞瑞虎7手动精英版,在提车,在验车时,我发现右后轮与其它的三个轮胎品牌不一样,其它三个为佳通,而右后轮为玛吉斯。我当时就问销售人员(赵剑宇):“这个轮胎与其它的三个轮胎品牌为什么不一样,有没有问题?”他说:“没有问题,奇瑞厂家就用这两种胎,是厂家装配时就装这个胎”他当时就确保是原装胎,没有动过,后来胎压一直报警。
6月20日打了奇瑞厂家400服务电话进行投诉。接着销售人员赵剑宇给我来电话,在电话中还是一口咬定,轮胎没有换过,没有问题,是原装胎。后来又跟我说,自己掏钱买一条原厂胎给我换上,所有费用他出。我没有答应,我就是要求他能如实告诉我,这条胎为什么换了,什么原因换的。但是他仍然说车胎是原装胎,没有动过。过程中态度还不好,还叫我不要过分。
6月21日4S店的售后服务站长李彬又打电话给我,承认了这条胎是被4S店换了,向我解释了这条胎的情况,说是出库的时候被钉子扎了,就从试驾车上卸了一条胎换了上去。给我的解决办法仍然是更换一条轮胎,我没有答应,因为我现在都不敢确定4S店有没有把辆车中的其它零件更换掉,在将来的行车会潜在哪些危险。我要求更换新车。
6月23日奇瑞400客服通过系统检查到服务站反馈:是说在装修的过程中车辆被扎了一个轮胎,售经理从试驾车更换了全新的轮胎,现在4S店自己承认,证据确凿,这个车的轮胎是被百瑞杰奇瑞4S店换了,而且是从试驾车上卸了一条旧胎换了上去的,在我买车时进行了欺骗,明知不是同品牌、不同花纹的轮胎混装,将来会有安全隐患,但仍一口咬定轮胎没有动过,保证是原装轮胎,在卖车的过程中先是对我进行欺骗,误导我,完全置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