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亲爱的315汽车网的老师,近段时间的遇到了别人“昨天的故事”,下面我来说说这个故事。过程是这样:
2018年10月27日,在温州市比亚迪4S店(温州欧龙机电店)下了订金3000元,当时定的比亚迪元ev360,次顶配。销售员郑雪芳明确跟我说,如果不喜欢随时可以退,放心下定金。合同上车价是93900,交付时间是1月30日之前。到了1月6日,销售员郑发信息说车到了,但不是原先合同上签的价格,而是需要原基础上加价5000以上(有聊天截图),不然车子先给其他出价高的客户,从定价模式变成了竟拍模式。过几天又电话过来说现在需要加8-9千才能提车(昨天在4S店重提此事,不过是闽南方言,有录音)。一辆九万的车一下子要涨十分之一的价格谁能接受?明明合同上签的是9万,交车时却再另变价格,那签这合同的意义何在?2017年7月1日颁发的《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难道4S店视而不见?后来,我拒绝了这不合理的要求,没去提车。也因为是老乡没有因此事去投诉她。错过了提车时间,2019年新能源补贴退坡了,车子涨价而且减配了,因为原本家里有辆油车在开就不急买车,静观其变,订单一放就是差不多一年。昨天想去退订金,结果就以下订单的时间太久为由不给退,说就是原本行业的规则。
合同里的“违约责任”写着: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逾即交付车辆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请问老师,整个事件过程中4S店是否构成违约?违约了哪一条?我该怎么维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