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车购买3年零3个月,行驶18000公里。在18年6月12日保养后,感觉到变速箱有问题,于18年6月16日再次去4S店检查,最后给我下结论的技师告诉我变速箱没问题;我又回家开了一个星期,感觉还是不对劲。于是在18年6月23日到唐山万汇4S店检查,告知自动变速箱有问题,需要更换变速箱总成。先前16日告诉我变速箱没问题的那个维修技师在2017年12月给我维修保养过车子,变速箱坏了他居然没检查出来,还和我说没问题,还是我一个非专业人士先感觉出来的,这样的技术和服务,我有理由怀疑变速箱在质保期内就已经坏了,拖到现在超保3个月的理由来推诿,拒赔。3年时间全部在4S店保养。车子基本没怎么开才18000公里自动变速箱就坏了,吉利这是什么产品质量。厂家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能让我们消费者买单吧!就真么坑我们老百姓吗?要求换新的变速箱